记者获得的工程联络表上,还有上海沪巢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其中,被烧毁的胶州路728号(标识为3号楼)项目负责人一栏中,写着上海永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永林装饰)股东蔡汉兵的名字。
有消息称,永林装饰与佳艺装饰关系密切。永林装饰董事长蔡汉林对此拒绝作答,但他澄清,蔡汉兵并非728号楼项目经理,永林装饰只是计划承接该项目最后的抹面工作,“还没谈好,没开始做。”(注:使用聚氨酯材料的节能保温工程,施工一般分为三个步骤:一、外墙清理,将墙面所有涂料铲掉,一些支架、螺丝等移除;二、将聚氨酯板贴上墙面;三、在聚氨酯板外侧张贴网格布,再进行最后的抹面工作。)
按照《建筑法》,经建设单位认可,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不得以再次分包名义再次转包给他人。但这条以静安建总为始端,佳艺装饰操刀的链条对此无视。
在层层多次分包之后,安全责任并未随之落实。这种关系极为松散、往往缺乏资质的施工队,面临诸多管理难题,也可能给具体施工带来不确定的风险。而现实的建设市场中,这种层层分包方式作为“潜规则”,往往大行其道。
“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原来属于监理方静安监理公司的安全监管范围,但事发前无人察觉。
火灾次日,在佳艺装饰位于上海市常德路的注册地址,《财经》记者发现其办公条件极其简陋,仅有三间不大的办公室。但据公开资料统计,这家“其貌不扬”的公司,在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间却承揽了超过60个市政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佳艺装饰2009年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1亿元,但净利润只有30.79万元,且仅仅缴税12.38万元。
工商资料显示,成立于1986年的佳艺装饰,自1995年起由静安建总独资拥有。佳艺装饰法定代表人黄佩信,生于1954年4月12日,上海徐汇人。有消息称,黄佩信出自静安房管系统,后进入静安建总,1996年起执掌佳艺装饰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至今。
佳艺装饰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两上“黑名单”。其中2006年,佳艺装饰列入上海建交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名单”,被通报要求整改并被扣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08年,上海建交委通报未按规定开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企业名单中,佳艺装饰又在其中。
火灾之后,黄佩信被警方带走。随后他的上司、静安建总党委书记兼总经理董放亦被带走调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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