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到履约的全过程跟踪调查,为工程承发包主体双方建立合同履约信用档案,及时公布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对于合同履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公布,并向有关监管部门如实反映,定期评定信用等级和发布不良行为记录,实现全社会对合同履行的共同管理,从而打造行业内的诚信体系。
5.5实施全过程、多部门联动管理,创造良好缔约氛围
要从招投标活动开始,加强对“阴阳合同”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造价管理,尽快拿出认定投标人企业成本的合理办法。通过科学、合理、公正的招投标管理,创造合同缔约的良好氛围。合同管理不仅是建设部门的事,还要有司法、税务、工商部门的配合。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人的约束力不强,须加强与司法、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动管理。因此,推动行政管理体系与司法管理体系的联合管理势在必行。
6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认识到“阴阳合同”的成因及危害性,当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发包人的利益最大化要求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冲突是形成“阴阳合同”的根本原因。要防范“阴阳合同”的形成,要从制度设计这个源头抓起,通过行业自律,建设一个诚信体系,建设、司法、税务、工商等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形成一个长效管理,将“阴阳合同”拒之市场之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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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旭丹.工程招投标中法律问题的研究.建筑管理现代化,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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